一、分情況的,具體如下:
1、如果是商住房,戶口不能遷,學區(qū)不享受。買房能否落戶關鍵看土地定性,所謂商住房,其實業(yè)內是指同一個項目,既有商業(yè)用房也有普通住宅,其中有的項目裙樓是商業(yè),上層是住宅。;有的項目一兩棟是寫字樓或者酒店等,其他是住宅,這些住宅是可以單獨立戶的。
2、如果是住宅,可以遷戶口,也可以享受相應的學區(qū)。
二、如果想落戶深圳,可以選擇積分落戶,入戶條件如下: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48周歲以下;
2、身體健康;
3、高中(含中專)以上學歷;
4、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并在申報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其中工傷保險最近連續(xù)6個月以上);
5、未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
6、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勞動教養(yǎng)及犯罪記錄。
符合以上基本條件的人員,按照《深圳市2012年度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指標及分值表》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通過單位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積分入戶申請。
擴展資料:
積分入戶申請辦理
達到申請積分分值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通過所在工作單位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或區(qū)勞動部門提出入戶申請,也可以通過個人申報方式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入戶。
通過個人申報方式申請入戶的,按《深圳市個人申報技術技能遷戶實施辦法》(深發(fā)改〔2010〕1172號)中規(guī)定的有關程序辦理。
外來務工人員每年度具體入戶積分分值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在一定審批時段內根據外來務工人員積分排名情況和招收技術工人計劃指標執(zhí)行情況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各區(qū)勞動部門根據市政府下達的年度招工入戶計劃,對達到入戶積分分值的外來務工人員辦理招工入戶。
達到入戶積分分值的外來務工人員應及時按要求向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各區(qū)勞動部門報送其各項積分分值證明材料,經核實有效后,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各區(qū)勞動部門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批準其招工入戶。
達到入戶積分分值的外來務工人員遷戶時,如系農業(yè)戶口,可予辦理深圳市“農轉非”手續(xù)。
達到入戶積分分值的外來務工人員遷戶時,其未成年子女,可選擇隨父或隨母同時遷入。其配偶隨遷入戶按市政府有效的夫妻分居入戶政策執(zhí)行。
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各區(qū)人民政府(新區(qū)管委會)依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的操作指引,確保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工作暢順執(zhí)行。
已符合《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guī)定》(深府〔2005〕125號)相關核準入戶條件的人員,可直接申請入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試行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深圳積分入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