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深圳市人才認定標準(2015年)》,且滿足下列要求:(一)遵紀守法。(二)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嚴謹?shù)目蒲凶黠L和科學、
3.受理。受理部門初審上傳材料后出具受理、不予受理意見。
4.審核。受理部門審核申請材料(7個工作日)。
5.公示。受理部門公示通過名單(7個自然日)。
6.核準。公示無異議的,由受理部門進行系統(tǒng)核準備案(3個工作日)。
1.申請
單位經(jīng)辦人登陸“深圳市高層次人才服務信息系統(tǒng)”,進入“高層次人才認定”;填報信息并打印《深圳市高層次*人才認定申請核準表》,加具**意見、蓋章。
具備以下所有條件,且符合相對認定標準的申請人可以提出申請: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嚴謹?shù)目蒲凶黠L和科學、求實、團結(jié)、協(xié)作的精神。2、外籍需與應聘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留學回國人員應是來深創(chuàng)業(yè)或已與在深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良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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