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程序申辦人才引進:
?。ㄒ唬┯萌藛挝粦斣诿磕?至3月辦理年度人事立戶登記,并向市人事部門申報人才引進計劃和人才統(tǒng)計信息;
?。ǘ┯萌藛挝回撠煂M引進人才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并認為符合引進條件的,向其人事行政關系所在單位商洽索取檔案或畢業(yè)生材料。
按國家規(guī)定無干部人事檔案保管權的用人單位須委托政府所屬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商調人事檔案等相關手續(xù)。
副廳(局)級以上人員引進本市,須經(jīng)市委組織部同意后,按有關程序辦理引進手續(xù)。
以家屬隨軍形式引進的,須先經(jīng)市軍官轉業(yè)安置管理部門批準后,再到市人事部門辦理引進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個人申辦人才引進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符合條件的人員與市人事部門認可的人才服務機構簽訂人事代理協(xié)議,委托其辦理人才引進手續(xù);
?。ǘ┤瞬欧諜C構向委托人人事行政關系所在單位商洽轉遞人事檔案。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或人才服務機構應認真審查擬引進人才的有關材料,并在網(wǎng)上申報擬引進人員信息,由經(jīng)辦人憑有效身份證明到人事部門辦理本單位的引進人才業(yè)務。
第二十四條市人事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后,經(jīng)過初審,分別作出以下處理:
(一)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接收申請材料,出具受理回執(zhí);
?。ǘ┥暾埵马棇儆诒拘姓C關職權范圍,但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guī)定形式且無法當場補正的,退回申報材料,出具不予受理回執(zhí),并注明需要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
?。ㄈ┥暾埵马椧婪ú粚儆诒拘姓C關職權范圍的,退回申報材料,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回執(zhí),并注明不予受理原因。
第二十五條市人事部門接收申請材料之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市人事部門接收申請材料后發(fā)現(xiàn)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guī)定形式的,在5個工作日內(nèi)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
申請人按照告知要求補交申請材料的,市人事部門接收補交申請材料,出具受理回執(zhí),受理之日從接收補交申請材料之日起算。
第二十六條市人事部門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的條件審核擬引進人才的申報材料和人事檔案。擬引進人員的身份、行政職務或者技術職稱,以其人事檔案記載為準。凡檔案從原工作單位發(fā)出后錄(聘)用的身份、提拔的行政職務或晉升的技術職稱等不作為引進條件。
第二十七條在職人員或留學人員調入的,市人事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做出是否同意調入決定;接收應屆畢業(yè)生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是否同意接收的決定。
對于情況特殊的,審批時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第二十八條市人事部門對人才引進申請作出同意決定的,應出具書面決定。
市人事部門作出不同意決定的,應出具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九條市人事部門審批同意后,用人單位或者有人事代理權的人才服務機構到市人事部門領取調動通知書、留學人員行政報到介紹信、留學人員入戶介紹信或接收院校畢業(yè)生函,并轉交引進人員;
引進人員憑調動通知書、留學人員行政報到介紹信、留學人員入戶介紹信或接收院校畢業(yè)生函在有效期內(nèi)到市人事部門辦理報到手續(xù),由市人事部門簽署入戶意見,領取戶籍遷入指標卡后,到公安部門辦理戶籍遷入手續(xù)。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引進符合第七條第一款第(一)、(二)、(三)、(九)項條件的人員,可不受引進計劃申報和引進指標限制。
第四章引進人才監(jiān)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已辦理人事立戶登記的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停其辦理人才引進直至該情形終止:
?。ㄒ唬┪窗匆?guī)定辦理工商年檢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年檢的;
?。ǘ┯萌藛挝坏幕拘畔l(fā)生變更未及時申報的;
(三)用人單位被申請破產(chǎn)的;
?。ㄋ模┯馄谖瓷陥笠M人才計劃和人才統(tǒng)計信息的;
?。ㄎ澹┪匆婪{稅的;
?。┪匆婪ɡU納社會保險費的;
?。ㄆ撸┯袊乐厍沸叫袨榈?;
?。ò耍┯衅渌`反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行為難以正常開展人事管理活動的。
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確保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在引進人員報批過程中實行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人事負責人和單位經(jīng)辦人共同簽字負責制。引進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事部門不予辦理當年度人才引進業(yè)務,并將其行為記入深圳市企業(yè)征信系統(tǒng),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ㄒ唬┛諕燹k理引進人才的;
?。ǘ┨峁┨摷俨牧系?;
?。ㄈ┯衅渌`法行為的。
第三十三條擬引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引進手續(xù),將其行為記入深圳市個人誠信征信系統(tǒng),并在2年內(nèi)不再受理其引進申請,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ㄒ唬┨峁┨摷俨牧系模?/p>
?。ǘ┯衅渌`法行為的。
第三十四條人事部門在引進人才審核工作中實行經(jīng)辦人簽字負責制。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經(jīng)查實后給予相應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引進人員如屬超齡調入人員,用人單位須按規(guī)定為其補交超齡養(yǎng)老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引進人員的18周歲以下子女(大中專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齡在20周歲以下且仍在中學就讀的子女,以及出國(境)留學人員配偶可一同隨遷。
第三十七條機關、事業(yè)單位從市外錄(聘)用工作人員需要辦理入戶的,按照本辦法執(zhí)行,如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各區(qū)人事部門辦理用人單位引進市外在職人才的條件和程序,按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2008年4月18日起施行?!蛾P于實施人事立戶登記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深人發(fā)〔2001〕9號)、《<關于引進國內(nèi)人才來深工作若干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深人發(fā)〔2002〕53號)、《深圳市人才引進個人申辦實施辦法》(深人規(guī)〔2007〕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