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6年,在深圳買房需要繳納五年的社保才可以。
關于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5年及以上連續(xù)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問題,繳納時長須為購房之日起向前連續(xù)計算,不含斷繳和補繳情形。關于限購歷史遺留問題,配套規(guī)定結合以往做法,也對下列情形按原限購政策處理(購房時在本市連續(xù)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未滿3年的除外)。
第一種情形,2016年10月4日(含10月4日)之前已網簽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者網簽預售商品房認購書的;
第二種情形,未網簽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者網簽預售商品房認購書,但2016年10月4日(含10月4日)之前已為購房支付相關費用,且于2016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房地產登記或者預售合同備案的。需提供下面兩項證明材料中的任一項:
一、買方向賣方支付購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現(xiàn)金支付)的銀行轉賬有效憑證;
二,購房資金監(jiān)管協(xié)議及支付相應費用的銀行轉賬有效憑證。
擴展資料:
以外地人在深圳買房為例,需要滿足一下幾個條件:
1、購房者在深圳有連續(xù)五年個人所得稅的納稅證明或在深圳有連續(xù)滿五年的社會保險證明。
2、購房者在深圳沒有房屋,是屬于第一次購房,如果購房者已婚,則要夫妻雙方在深圳都沒有房屋的才有購房資格。
3、能出示有關于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
4、購房者在深圳有合法有效的暫住證。
5、如果購房者在深圳以外的其它地方貸款買過一套房,且符合以上條件在深圳再次貸款買房,其首付要付款百分之六十以上,貸款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6、如果購房者是深圳戶口的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名下不能超過兩套住房,如果是外地戶口的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名下只能擁有一套住房,而兩者如果有第三次貸款記錄的話,銀行將不會貸款給你。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非深戶購房“社保3改5”配套規(guī)定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