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變更需要哪些資料,下面跟隨社保君一起來看看吧!
辦理材料
用人單位
一、工商登記信息發(fā)生變更的,需提供:
1、《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企業(yè)信息變更申請表》;
2、工商部門有關變更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3、單位書面申請(加蓋單位公章)。
二、單位銀行帳號信息發(fā)生變更的,需提供:
1、《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企業(yè)信息變更申請表》;
2、銀行印鑒卡(驗原件收復印件,原件需加蓋銀行公章,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開戶銀行證明或開戶許可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三、機關事業(yè)單位社保登記信息變更的,需提供:
有批文(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用人單位員工
一、由于相關部門原因導致員工重要登記信息變更的,需提供:
1、相關部門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注意:變更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的,證明內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證號與現(xiàn)姓名、身份證號之間的關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戶口簿內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3、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4、單位證明;
5、個人申請(簽名并蓋指模)。
二、由于單位申報錯誤給致員工重要登記信息變更的,需提供:
1、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證明;
3、入職登記表及勞動合同(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三、身份證號自然升位的,需提供:
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四、因員工戶籍遷入/遷出我市導致員工重要登記信息變更的,需提供:
1、非深戶改深戶,需提供招工表或調令與身份證、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2、深戶改非深戶,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五、港澳臺外籍人員申請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碼的
1、有效的證件(永久性)和進入中國境內的證件(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2、相關證明
個人繳費人員
一、由于相關部門原因導致社保登記信息變更的,需提供:
1、相關部門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注意:變更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的,證明內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證號與現(xiàn)姓名、身份證號之間的關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戶口本內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4、個人申請(簽名并蓋指模)。
二、參保人本人改名導致社保登記信息變更的,需提供:
1、相關部門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證明內要注明原姓名與現(xiàn)姓名之間的關系,如在戶口本內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4、個人申請(簽名并蓋指模)。
三、申請由工人身份變更為干部身份的,需提供:
調令(如為市人力資源部門核發(fā)的,可以不提供)或一年以上管理崗位勞動合同(驗原件收復印件);
四、身份證號自然升位的,需提供:
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五、繳費銀行信息變更的,需提供:
1、銀行存折借記卡(驗原件收復印件,需為本市中、農、工、建四大國有銀行開戶);
2、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