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
上月留學生落戶申辦材料中的《承諾與授權》更新版本后,申辦材料中的又一項申報材料《用人單位申辦戶口請示公函》也于近日更新了版本,近期申請的留學生們在申報時務必按新的《請示公函》樣式填寫上報。
舊版請示公函
新版請示公函
新版《用人單位申辦戶口請示公函》與舊版請示公函相比格式內容基本一致,最大的不同是公函結尾多了兩段單位類似承諾與授權的說明:
本單位了解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政策,并承諾所填表格中的內容及所提交的電子、書面材料均真實、有效。一旦發(fā)現虛假、隱瞞或偽造,同意根據情節(jié)輕重暫停直至取消再申請的資格,將相關信息納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并承擔一切后果。
本單位授權并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本單位申請材料中的相關信息進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