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指南
一、申領條件
居住在天津市的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的,應滿足以下條件:
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fā)放辦法》的規(guī)定申請領取居住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二、所需材料
在天津市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申請領取居住證,應當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設立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點申請辦理,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驗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并提交居住地住址、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就讀等證明材料。
(一)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二)就業(yè)證明包括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的材料等;
(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xù)就讀的材料等。
三、辦理流程
(一)港澳臺居民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點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驗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并提交居住地住址、就業(yè)、就讀等證明材料。
(二)受理點工作人員核驗申領人身份信息和所提交材料,對于符合申領條件且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受理,采集申領人身份信息、指紋信息和人像信息,為申領人開具《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
(三)公安分局簽發(fā)后,市公安局制證中心20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制作并發(fā)放至受理點,申領人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到受理點領取居住證。
四、換領、補領
居住證有效期滿、證件損壞難以辨認或者居住地變更的,持證人可以換領新證;居住證丟失的,可以申請補領。
(一)換領、補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與首次申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手續(xù)和流程相同。
(二)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三)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待市財政、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收費標準后收取)。
天津市居住證照片標準
一、規(guī)格
358像素(寬)×441像素(高),分辨率350dpi
二、顏色模式
24位RGB真彩色
三、壓縮方式
采用JPEG壓縮技術,壓縮品質因子70(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在14k~20k字節(jié)之間),符合ISODIS-1要求。
四、一般性要求
不著制式服裝,常戴眼鏡的居民應配戴眼鏡。要求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tài)自然,無明顯畸變。
五、頭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內水平居中,臉部寬207像素±14像素,頭頂發(fā)跡距相片上邊沿7像素~21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邊沿的距離不小于207像素,當頭頂發(fā)跡距相片上邊沿距離與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邊沿的距離不能同時滿足上述要求的情況下,應優(yōu)先保證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邊沿的距離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況下可部分切除聳立過高的頭發(fā)。
六、背景、邊框
白色背景,無邊框。
辦理地址匯總
居住證網上申辦入口
網址
1、居住登記【申報】
2、居住證【申領】
3、居住證【簽注】
4、居住證【補、換領】
5、居住證【注銷】
【居住證申領相關證明下載】
房屋出租治安責任保證書:
單位住宿證明:
房主同意居住證明:
學校住宿證明:
居住證積分落戶辦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