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深圳各區(qū)招生網上報名已結束,
2018年申請小一初一的家長也得開始準備啦~
尤其是租房申請學位的,
各區(qū)都對租賃憑證或租賃信息有要求的,
材料不符合要求可沒辦法申請學位哦。
同時辦理租賃憑證(紅本)深戶有積分哦,租賃信息(藍本)不積分。
羅湖區(qū)
計算租房起始時間以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或《房屋租賃信息》簽發(fā)日期為準,截止時間為2018年3月31日。
同一地段前后連續(xù)租賃合同可合并計算租住時間,租住時間原則上應跨越2018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地段學校只接受其中一戶的學位申請。
實行學區(qū)住房學制內鎖定的學校:深圳小學、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翠竹外國語實驗學校、紅嶺小學、筍崗小學、翠北實驗小學、錦田小學、華麗小學、翠茵小學、布心小學、東曉小學、淘金山小學。
2017年新增鎖定學校:鳳光小學、草埔小學、松泉中學小學部(暫定名)、東昌小學、紅桂小學、桂園小學、人民小學、螺嶺外國語湖貝校區(qū)、洪湖小學、濱河小學、北斗小學、水庫小學、蓮南小學、仙桐實驗小學(含蓮塘校區(qū))等十五所小學(校區(qū))。全區(qū)共二十七所小學(校區(qū))實行學區(qū)住房學制內鎖定學校,學位鎖定六年。
福田區(qū)
2017年起,對我區(qū)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政策的學校,恢復租房戶必須在報名前一年的9月30日前辦理租賃合同的要求(以合同登記時間為準),且必須在租住地實際居住。
從2017年起,對我區(qū)暫未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政策的公辦小學,要求租房戶必須在報名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辦理租賃合同(以合同登記備案時間為準),且必須在租住地實際居住,否則學校將不予受理學位申請。
目前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政策的小學:荔園小學南校區(qū)、荔園小學北校區(qū)、荔園小學西校區(qū)、荔園外國語小學東校區(qū)、荔園外國語小學西校區(qū)、園嶺小學、園嶺實驗小學、園嶺外國語小學、福田小學、南園小學、福南小學、梅林小學、百花小學、華富小學、蓮花小學、新蓮小學、益田小學、梅園小學、石廈學校小學部、彩田學校小學部、荔軒小學、益強小學、僑香外國語學校小學部、明德實驗學校香蜜校區(qū)、明德實驗學校碧海校區(qū)、南華小學、福強小學、上步小學、天健小學、景秀小學、景田小學、上沙小學、福民小學。
目前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政策的初中:深圳市實驗學校初中部、深圳市高級中學初中部、福田區(qū)外國語學校、僑香外國語學校初中部、明德實驗學校香蜜校區(qū)、明德實驗學校碧海校區(qū)。
南山區(qū)
租賃合同必須在2017年12月31日前簽訂;已簽訂的至少延續(xù)至2018年12月31日后有效,租賃起止時間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學生就讀期間也要保證租賃合同的有效性,以備查驗。
2013年1月1日之后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fā)票。租賃憑證簽訂日期與起租日期不相符時,以簽訂日期為準。(2017年備案時間推算,僅供參考)
鹽田區(qū)
租房的,截至2018年4月1日,其父母需至少提前12個月(以發(fā)證日期為準)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租賃期限至少1年零5個月,即需提供2017年4月1日(以發(fā)證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qū)有效租房憑證,租期最短至2018年8月31日。《房屋租賃信息》只作為居住地依據,其租賃時長不納入積分。
提示:以上為非深戶兒童申請2018年鹽田區(qū)小一或初一秋季學位材料要求。
寶安區(qū)
租房前,請查看房屋所在學區(qū)的學校是否實行學位房制度。
申請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學位的,《房屋租賃憑證》的落款日期和其他住宅類非商品房購房證明類材料的入住起始日期必須是2017年9月30日前,且有效期延續(xù)到2018年12月31日,才能申請。
申請其他沒有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學位,房屋證明材料的落款日期不受本限制,但需保證審核時處于有效狀態(tài)。
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
2014年開始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有:寶安中學(集團)初中部、新安中學、寶安第一外國語學校、寶城小學、弘雅小學、天驕小學、濱海小學、寶安小學等8所學校。
2015年開始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有:寶安實驗學校(含小學和初中)、文匯學校初中部、建安小學、中澳實驗學校公辦部(含小學和初中)、福永小學、上寮學校(含小學和初中)、沙溪小學、上屋小學等8所學校。
2016年開始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有:翻身小學、坪洲小學、西灣小學、海港小學、流塘小學、榮根學校等6所學校。
2017年新增實行學位房制度的學校有:寶安中學(集團)外國語學校(含小學和初中)、靈芝小學、寶民小學、寶安外國語學校公辦班、碧海小學、松崗中學、松崗實驗學校(小學)等7所學校。
今后將根據學位需求情況擴大實行范圍。區(qū)住房主管部門出售給企業(yè)的人才房也實行學位房制度。申請上述29所學校學位的,家長一是要提前查看確保用于申請學位的房屋沒有被鎖定,二是如果不屬于自購商品房,則房屋證明材料的起止時間需要符合時間限定的要求。
龍崗區(qū)
2018年秋季起,學位申請執(zhí)行“父母在學區(qū)范圍內租房時間需連續(xù)1年以上”的規(guī)定。
例如:非深戶適齡兒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申請2018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學位的,需提交2017年4月1日(以簽發(fā)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qū)有效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9月30日,同時要確保租賃合同在資料核驗期間(一般在4-6月間)處于未過期的狀態(tài)(若租期已到,則需要續(xù)簽,確保能夠順利通過市“織網工程”網上雙免資格審核)。
深戶孩子不執(zhí)行“父母在學區(qū)范圍內租房時間需連續(xù)1年以上”的規(guī)定,但是租房時間在1年以下的不積分。
龍華區(qū)
2018年秋季學位申請繼續(xù)執(zhí)行“父母在學區(qū)范圍租房時間需連續(xù)1年以上”的規(guī)定。
適齡兒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申請2018年龍華區(qū)小一或初一秋季學位,則需提交2017年8月31日(以簽發(fā)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qū)有效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8月31日,同時要確保租賃合同在資料核驗期間(一般在4-6月間)處于未過期的狀態(tài)。自購商品房的購房時間暫不受限,但有關購房手續(xù)需要在網上報名前辦好。
2018年秋季學位申請繼續(xù)執(zhí)行“學區(qū)內同一套住房不能重復申請學位”政策,各學校、幼兒園提醒家長在租房或購房時要特別注意所租(購)房產的學位使用情況
坪山區(qū)
2018年申請學位仍需提前一年辦理,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租賃合同或租賃信息的簽發(fā)辦理)。
大鵬新區(qū)
2018年秋季起,學位申請執(zhí)行“父母在學區(qū)范圍內租房時間需連續(xù)1年以上”的規(guī)定。
例如:非深戶適齡兒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申請2018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學位的,需提交2017年4月1日(以簽發(fā)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qū)有效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9月30日,同時要確保租賃合同在資料核驗期間(一般在4-6月間)處于未過期的狀態(tài)(若租期已到,則需要續(xù)簽,確保能夠順利通過市“織網工程”網上資格審核)。
深戶孩子暫不執(zhí)行“父母在學區(qū)范圍內租房時間需連續(xù)1年以上”的規(guī)定,但至少應包含當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且租房時間在一年以下的不予積分。
光明新區(qū)
現居住地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或城建部門出具的《公租房租賃合同》;
登記備案日期(證件簽發(fā)日期)須在入學當年的4月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須在當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須是兒童的監(jiān)護人。(城建部門出具的《光明新區(qū)公共住房租賃合同》與《房屋租賃憑證》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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