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戶在深圳續(xù)簽港澳通行證的條件:
(一)在深圳市就業(yè)的非深圳戶籍居民,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已連續(xù)在深圳市繳納一年以上社會保險;
2、不屬于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
(二)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深圳戶籍大學生。
非深戶續(xù)簽港澳通行證的申請證件:
(一)提交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申請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規(guī)格為40mm×30mm)一張貼在申請表上。
1、首次及重新申請《往來通行證》或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為廣東省外簽發(fā)且首次在深圳申請簽注的,須提交《廣東省出入境證件數(shù)字相片采集回執(zhí)》。
2、持廣東省外簽發(fā)的《往來港澳通行證》且在深圳市申請過簽注或已持廣東省簽發(fā)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簽注的,無須提交照片。
(二)首次在深圳市續(xù)簽港澳個人游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和原件;已在深圳市申請過港澳個人游簽注的,只需要核驗身份證原件。
ps:深圳市高等院校就讀的非深圳戶籍大學生,還須提交學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讀證明。
(三)《往來港澳通行證》。
請用黑色或藍黑色水筆填寫申請表,所提交復印件使用a4紙張復印,并按順序裝訂上述所列的申請材料。
攜帶資料及注意事項:
1、藍底2寸相片1張及有效相片回執(zhí)。
2、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含首頁和個人資料頁,個人身份資料有變更的,還須提交變更頁;集體戶和代管戶申請人可不提供戶口簿首頁)。
3、已連續(xù)在我市繳納一年以上社會保險。
4、換發(fā)的需提交原有效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5、需本人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