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和廣東省待遇:
(1)按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博士后考核與津貼發(fā)放標準,18萬元/年(免稅),共發(fā)放兩年。
?。?)符合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博士后資助項目的,可申請獲得"兩年60萬元資助,出站之后兩年40萬元安家補貼"。
?。?)出站博士后留深工作并與工作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的,深圳市提供30萬元科研啟動經費。
?。?)出站博士后符合深圳市后備級人才條件的,可申請獲得合計160萬元的獎勵補貼。
2.深圳大學待遇:
(1)基本待遇:8000/月(稅前),按月發(fā)放,發(fā)放兩年。
?。?)優(yōu)秀博士后入站獎勵計劃:2000/月(稅前),發(fā)放兩年;獎勵對象為:進站時為33周歲以下,獲得博士學位在1年以內(以博士后到校報到時間為限);同時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前200名高校(包括國內)應屆或一年內畢業(yè);②在權威期刊(《深圳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頂級、權威學術期刊目錄(2013版)》)發(fā)表過3篇以上學術論文。
?。?)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福利待遇的博士后,可獲得同等中級職稱的住房補貼。
?。?)科研獎勵:在權威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或者獲得國家級科研項目的博士后,深圳大學按規(guī)定給予科研獎勵或配套資助。
?。?)符合學校人事部門政策要求的優(yōu)秀博士后,可優(yōu)先競聘深圳大學正式教師職位。
3.合作導師科研津貼:根據(jù)合作導師安排的科研任務完成情況,合作導師將給予不低于1000元/月的科研津貼。
4.博士后人員進站,可自愿選擇落戶本市,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辦理隨遷入戶;其子女入托、入學的有關事宜,參照深圳大學教職工辦理。